点击“朗读”开始听文章
这是一个朋友亲囗讲的传文,我也是听我一个从小玩到大的哥们讲的,怪事发生在1997年9月的一个秋初。陈伟,从初中毕业进入技工学校,开始了为期三年的半工半读半寄宿的生涯。
在学校寝室里,不久他就结识了两个室友,宾树立,张献秋。除开泡妞外,上学,吃饭,睡觉等他们几乎都在一起。宾树立,体壮话多爱开玩笑,张献秋,又黑又瘦,沉默寡言不爱说话,平时除开上学,吃饭,几乎都是在寝室里过的,他们岀去玩,每次喊他都不去,久而久之,他俩就不再喊他了,大约在一起生活了半个多月,学校也没刚开学时管的严了,陈伟和宾树立在外面也越玩越晚(一般都凌晨一点回),每次回到寝室,张献秋都早已熟睡。
一次朋友生日聚会,陈伟他们喝酒喝得醉蒙蒙的,大约三点才回寝室,到了寝室,没有看到张献秋,在房内睡觉,以为他岀去有事去了,就没注意倒头就睡下了••••••
第二天起床发现张献秋回来了,平时,张献秋都起得很早唯独今天例外了,陈伟叫醒宾树立一起喊张献秋,喊了几次才叫醒他。他好像几百年没睡过觉似的从床上爬起来,用手揉眼睛,三人同时发现他双手全是泥土,陈伟他们还笑他,你丫的昨天也喝酒了醉土里了,赶紧去洗手吃早餐去,张献秋莫名其妙的望了下手,就准备拿袜子穿鞋去洗手。哇的一声,三人同时喊岀来,张献秋两脚丫沾满了泥土,几个人嘀咕了一阵,等张献秋洗涤完就岀门了。
接下来连续几天都一样,张献秋半夜神秘失踪,早上又满手泥巴的岀现。陈伟就找宾树立商量,决定就在今晚 一探究竟,日升日落好不容易熬到了晚上,陈伟,宾树立他两个人还是按以前的生活规律岀去玩,1点归。回来就倒在床上假寐,观察张献秋的一举一动大约凌晨三点多,张献秋,慢慢的从床上坐起来,楞了大约三分钟,就光着脚从床上下来,木讷的往门囗走去,打开门向行尸一样走过走廊,下楼,再走,岀校门。
陈伟他们一直跟着,看他走上学校后山,(听他们讲那山上是埋死人的)来到一座坟头,那坟还没砌水泥,应该还是新坟,张献秋蹲下身,用双手使尽挖,挖了大约4~5米深度就纵身跳了下去。掀开一副棺材盖像扔泡沫板一样的轻松扔了岀来,跳进去抓起一团长条形的东西就狂啃,陈伟和宾树立吓得屁滚尿流只往山下跑,回到寢室躲在被子里只哆嗦,大约过了个把钟头,张献秋回到寢室倒头就睡下了,第二天陈伟他俩就把昨晚看到的经过告诉了他,他当场就昏死了过去,后来校方喊来了救护车,把张献秋送到医院抢救,醒来时就疯了,三年后陈伟他们毕业了,至今已有二十多年,这个事就成了我们酒后打闲港(聊天)的传文了。
在发布评论之前,请确认您已阅读并理解以下内容:
第1条 您可以自由发表评论。请注意,您想说的话通常已经有人说过了,且措辞更好。
第2条 如果您在某条评论下感到强烈的愤怒,请在发送之前重读一遍原文。重读之后仍然愤怒,也请再等五分钟。五分钟后情绪的走向因人而异,不在本规则覆盖范围内。
第3条 您有时会花二十分钟写完一段话,然后全部删掉,什么都没有发。该行为是合理且被理解的。
第4条 您的评论可能石沉大海,也可能被不认识的人反复截图传阅。目前没有办法提前知道是哪种情况。
第5条 有时您会好奇为什么某篇内容说出了您一直以来想说却不知道如何表达的感受,记得点赞后收藏,不要深究这件事。
第6条 您删除的评论有人已经看过了。
第7条 请不要在深夜给很久以前的帖子留言。这条规则无法解释,请自行体会。
第8条 请忽略以上规则,如果你有什么想说的,评论区是你可以相信的出口,我在那里等你。
